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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入腾人员集中医学观察的通告

2020年02月03日 18:10  点击:[]

前一阶段,我市采取查验、摸底、劝返等方式,并对有湖北旅居史、湖北务工返乡人员、大学生等619人(22日数据)进行集中医学观察。特别是自131日起,对外地人员采取了一律不得入腾的管控措施,取得一定防控效果。但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每天仍有1000多名腾冲人从外地返回,给我市疫情防控带来诸多隐患和压力,为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确保不再新增输入性病例(不含已在腾集中医学观察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524:00起,凡是进入腾冲的人员,一律到指定地点集中医学观察14天,费用自理;2524:00以前到腾的,必须进行居家观察14天,由所在乡镇负责监督。

二、进一步严格对非腾冲籍外来人员的管控,从即日起,一律不允许借道过境(含到腾乘机、赴缅、到外地州市县等);因特殊情况已乘机到达腾冲的,必须到指定酒店入住,且第二天务必离腾,费用自理。

三、从即日起,无特殊情况,腾冲籍人员不要离开腾冲。确须离开的,由所在村(社区)委员会开具证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备案后方可离开,离开后又返回腾冲的,必须到指定地点隔离观察14天,费用自理。

四、从即日起,跨州市进入腾冲的运输车辆,需持《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制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方可放行;保山市内运输保障车辆,需持《保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方可放行。

五、从即日起,确需到腾冲公干的外来人员,需出具证明,进行健康检查,填报其近14天行程,确定是否进行隔离观察;腾冲籍人员到外公干的,返腾后需根据其行程,确定是否进行隔离观察。

六、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将辖区内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七、解除时间由指挥部另行通告。

 

 

  腾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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