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3℃

关于严厉打击“三非”人员举报奖励的通告

2020年09月30日 11:24  点击:[]

  为调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举报、控制“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以下简称“三非”人员)积极性,严厉打击“三非”人员,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现将相关奖励事项通告如下:

一、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乡镇(街道)、村(社区)举报新进入我市的“三非”人员,组织、运送或介绍、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一)举报人可通过口头、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举报,公安机关第一时间对举报线索进行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二)在抵边村组每发现并控制一名“三非”人员奖励人民币六千元;市内其它区域抓获一人,奖励举报者人民币一千元。

(三)举报内容为同一线索或同一案件的,按举报时间对第一举报人进行奖励,后举报人不予奖励。

(四)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谎报警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对组织、运送或介绍、帮助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容留、藏匿、聘用非法入境人员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居留我市的境外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三、本通告由腾冲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腾冲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9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划定腾冲市境内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范围的通告
下一条:腾冲市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和产业振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关闭

主办: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备案号:滇ICP备13002118号

滇公网安备 53052202000111号

运营维护:腾冲市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   保山铭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