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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电子化票据管理

2021年04月20日 06:57 王景秋 点击:[]

    票据是规范收费行为和强化资金管理的源头,是“治乱”的重要环节。我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20211月起,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电子化票据管理,原有的手工票据一律停止使用,全部收回核销。

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征收,统一使用云南省财政厅印制的云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业主使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到市财政局统一领取票据,各房地产开发商统一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具。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安装的开票软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门负责票据的领取、保管、办理电子开票、缴存、核销等工作。严格实行“以票管费、及时缴销、验旧领新”的管理制度。

实行电子化票据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实现从票据登记、入库、使用、保管、核销、审验的全程监控,对于有效防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征缴过程中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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